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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州市医保局着力防范医保基金运行风险,追回医保基金1472.91万元

大力营造监督氛围。今年4月份,全市上下以“八个一”为抓手,先后开展了“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宣传月”活动和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5月份,与市广播电视台联合开办“医保之声”专题栏目,定期宣传医保政策,曝光违规违法行为。6月份,在全省率先出台《亳州市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举报奖励的实施细则》。7月份,市医保局对群众举报的盖福祥大药房、名优大药及部分民营医院进行突击检查,并在全市通报典型案例。8月份,市医保局下发《关于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督导检查的通知》,并对全市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各县区均采取不同形式,深入广泛宣传,营造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的社会监督氛围。

逐步健全查处机制。部门联动。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医保、卫健、市场、公安等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基本实现基金监管“一案多查、一案多处、一案多移”。四轮驱动。市县(区)医保部门、医保经办机构、医共体牵头单位及商业保险公司,各司其职、多管齐下、查防同步,四轮齐动。四查并举。重点对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乱收费、过度医疗,社会办医院和基层医院诱导住院,弄虚作假、骗保套保等问题,实行县区互查、飞行检查、暗访督查、线索深查,多措并举、果断出击,截至目前,全市协议医药机构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打击欺诈骗保持续发力。自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开展以来,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医药机构1073家(其中,医疗机构219家,定点药房854家),追回医保基金1472.91万元,行政处罚226.87万元,累计总涉及金额1699.78万元,暂停医保结算关系42家,解除定点药房服务协议6家。全市定点药房,违规摆放日用品、串换药品等行为得以遏制,医疗机构以“慈善、基金”为嘘头开展义诊、以“免费治疗”为宣传方式的行为,明显减少。

规范医保协议管理。在全省率先出台了《亳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实施办法》及三种协议范本,全市1368家协议医药机构限期重新签订协议,各县区经办机构均代签了异地就医协议。实行协议医共体牵头医院、协议医疗机构、协议药店分类管理。贯彻落实《安徽省医疗保障协议医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安徽省医疗保障协议医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在10月上旬前,完成医师医保服务协议签订工作,全面实施医保医师管理制度,加强医保医师监督与管理,建立医保医师评价约束机制。下发了《关于定期开展全市基本医疗保险运行分析的通知》,建立基本医疗保险运行定期分析制度,加强基金运行风险防控与预警。

顺利争创全国试点。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保基金监管“两试点一示范”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市被确定为全国创新医保基金监管方式试点地区。市医保局积极争取并启动国家医保基金监管方式创新试点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社会力量作为第三方参与基金监管。建设医保智能审核系统及视频监控系统,建立由医学、财务和信息技术等专业人才构成的监管服务队伍,对三县一区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实时监控,确保全市医保基金平稳运行。
(摘自毫州市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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