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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展示> “易路续航”肺癌患者治疗救助金项目

以下内容仅作案例展示: 中华慈善总会肺癌患者治疗救助金项目 项目介绍  项目宗旨: 肺癌患者治疗救助金项目为中华慈善总会发起设立的救助金项目,旨在帮助 过往接受易瑞沙(吉非替尼)治疗耐药或进展后,使用泰瑞沙(奥西替尼)治疗 的中国大陆中低收入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进一步减轻经济负担。项目捐赠方为 阿斯利康公司。 项目启动时间 2018年9月15日 援助对象 针对中国大陆地区持有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的符合项目医学和经济条件的非小细 胞肺癌患者。 申请条件  1、项目医学标准  患者接受过易瑞沙(一代EGFR TKI药物)一线治疗并出现疾病进展  EGFR T790M检测结果必须为阳性  患者须是经病理学或细胞学证实的符合泰瑞沙适应症的原发性IIIB或者IV期的 非小细胞肺癌  患者易瑞沙耐药进展后持续使用泰瑞沙(三代EGFR TKI药物)进行二线治疗  2、项目经济标准 除泰瑞沙费用全额报销以外的长期服药的符合以上医学标准的中低收入患者。 援助要求 符合项目申请条件的患者,凡使用泰瑞沙进行二线治疗的,可根据此前一线 使用易瑞沙治疗的盒数累计并获得相应金额的救助金。购药盒数累计以易瑞沙购 药发票为准。 自费购药患者以最后一张易瑞沙发票的日期为准,其与第一张泰瑞沙发票的日 期间隔不得超过3个月,如遇特殊治疗情况,可根据相应医学证明延长间隔期至6 个月。  已加入易瑞沙慈善援助项目的患者以最终出组日期为准,其与第一张泰瑞沙发 票的日期间隔不得超过3个月,如遇特殊治疗情况,可根据相应医学证明延长间 隔期至6个月。  援助回溯期  患者可提供自2018年8月1日起的易瑞沙购药发票进行援助申请。 救助金计算  在中国大陆地区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的真实、有效的易瑞沙购药发票可按200元/盒 (10粒/盒)进行救助金的累计,直至易瑞沙治疗耐药而疾病进展,患者最多可 累计36盒(10粒/盒)易瑞沙,获得7200元的救助金。对于已入组易瑞沙慈善援 助项目的患者,最多可累计24盒(10粒/盒)易瑞沙(以自购期发票为准),获 得4800元的救助金(8+PD)。 救助金申请  患者通过本项目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注册和申请,需从线上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易瑞沙购药发票 2、泰瑞沙